盲blindness
视觉残疾之一种。即由于视觉系统发生先天性或后天性异常,造成视力受损而严重失明者。盲的分级标准各国不 一(参见“盲目标准”)。按我国视力残疾分级标准,双眼视力从完全无光感到最佳矫正视力达不到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者为一级盲;双眼最佳矫正视力在0.05以下,或视野半径小于10°者为二级盲。一些职业部门,还根据本部门要求,规定了不同的盲的标准(参见“教育盲”、“生活盲”、“生产盲”等条)。造成盲的原因一般有:(1)眼球外伤与病变。(2)视神经病变。(3)视觉中枢病变。(4)体内病毒对视觉系统的侵害。(5)遗传性视器官缺损。(6)情绪变态(如歇斯底里引起的失明症等)。盲发生的年龄阶段不同,对盲者带来的认知障碍也不同。先天盲者,无视觉表象;后天盲者,盲发生的年龄愈晚,其存留的视觉表象愈丰富,则愈有利于认知活动的发展。盲童需送入盲校接受特殊教育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