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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夫妻在签订的时候,离婚协议书的格式是需要尤为注意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因为有的时候如果不注重离婚协议书格式,就会导致协议无法生效,那么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呢? 一、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虽然离婚协议书不适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但是在了解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可以生效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适当参考一下《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由此可见,夫妻在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肯定是不能存在上述情形的,即使离婚协议书的格式是正确的以及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那么也会是无效的。 除此之外,除了要注重离婚协议书格式之外,在写的时候,当事人还需要注意以下的一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不能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