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康熙字典》 【子集上】【亅字部】
【唐韵】𬬺吏切【集韵】【韵会】仕吏切,并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广韵】使也,立也,由也。【释名】事,伟也。伟立也。凡所立之功也。【书·大禹谟】六府三事允治。
又【诗·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注】三公也。
又【诗·大雅】三事就绪。【注】三农之事也。
又奉也。【礼·曲礼】年长以倍。则父事之。
又营也,治也。【史记·曹参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
又【广韵】【类篇】并侧吏切。事刃,与剚剚同。别见人部剚字注。
又【韵补】叶逝支切,音时。【蔡邕词】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诗纸切,音始。【诗·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疏语切,书上声。【韩非子·扬权篇】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又叶常御切,音树。【易林】虽愠不去,复职内事。
〔【书·大禹谟】三事正德,利用后生。〕 谨按后字误刊。三事与下文六字亦不连。谨照原文改为六府三事允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