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同居多久算重婚


    婚外同居多久算重婚
    
    婚外同居多久算重婚,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都是因为夫妻一方婚内出轨而造成的,婚外同居这种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对婚姻的不忠,下面为大家分享婚外同居多久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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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婚外同居多久可告重婚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根据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判决的,而是根据婚外同居的性质来进行判决,如果婚外同居的时候没有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是不可以告重婚的。但是如果婚外同居的时候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无论时间的长短都是可以告重婚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总结来看,对于婚外同居多久可告重婚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根据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判决的,而是根据婚外同居的性质来进行判决,如果婚外同居的时候没有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是不可以告重婚的。但是如果婚外同居的时候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无论时间的长短都是可以告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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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两人同居多长时间算重婚罪
    1、两人同居不论多长时间只要没办理结婚登记就不算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只要没有登记结婚,从上述定义可得,两人同居不论多长时间都不构成重婚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同居是否算重婚罪
    非法同居不一定算重婚罪。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无配偶者,他们之间的非法同居,不算重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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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姻当事人同居多久属于重婚罪
    对于一般的.婚外同居,是不会构成重婚的。但是如果配偶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是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重婚,除非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敞骇搬较植记邦席鲍芦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三、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
    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这类违法人员还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婚姻受害者的损失,按照这类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婚姻受害一方还可以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递交相应的诉讼书。我国的人民法院对这类重婚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