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号用法 uses of sign 美国莫里斯在《指号、语言和行为》一书中提出的指号的四种用法,即“告知的”(informative)、“评价的”(valuative)、“鼓动的”(incitive)和“系统化的”(systemic)。告知的用法是用指号将某些对象或情境的性质告知某人。评价的用法是用指号诱发出某个人身上对某对象或情境的偏好行为。鼓动的用法是用指号鼓动一种特殊的行为过程。系统化的用法是用指号来组织由其他指号所产生的行为倾向。一般说来,指示的指号具有告知的用法,评价的指号具有评价的用法,规定的指号具有鼓动的用法,而形式的指号则具有系统化的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