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代 拉 suppositio 中世纪欧洲逻辑学用语。指命题中范畴词的特性,即范畴词在命题中代表它所指称的东西。反映了直言命题中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如在命题“有人是动物”中,“人”代表“动物”所代表的某物。中世纪逻辑学家对指代作了各种划分,主要的区分为:实质的(materialis)和形式的(formalis)。若一词项指称自身或一种声音,则该词项有实质指代。如在命题“人是一普通名词”中,“人”有实质指代。若一词项在命题中代表它所指称的语言外的对象,则该词项有形式指代。如在命题“所有人是有死的”中,“人”有形式指代。区分不同指代,对正确进行逻辑思维意义重大。指代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和完善者是希雷斯伍德的威廉、西班牙的彼得、奥卡姆的威廉、布第颠。实质指代与形式指代的区别在现代逻辑中则发展为符号的提及(mention)与使用(use)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