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维勒 Louis Lavelle1883—1951 法国哲学家。任巴黎大学和法兰西学院教授。哲学上建立了一个精神哲学和存在主义的形而上学体系,称为参与的形而上学。认为现代的世界需要基本的安定,人应当以超越于自己的上帝为依靠,即“参与”从自我经验的纯粹内在性与绝对存在的关系中,找到哲学与道德的确定性,使人生存于这种确定性之中。认为人最初为本能所支配,在受到理性方法的训练之后,开始达到人的知识状态,这就是自由的成果。由于掌握了知识,人由受外界束缚转而有了主动性,这就使人与存在或上帝的行动联系起来。在伦理学上,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称上帝的行动为绝对行动,符合于上帝意志的行为为绝对自由,因此绝对行动与绝对自由是同义的。参与的行为为本能的自然性质所限制。精神的生命是人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其目的在于从这种本能的消极限制下解放出来,因此,人总是以他自己的方式实现他自己的有限存在、自由和价值。这也就是参与于绝对存在,在这种参与中,就产生了自由、烦恼、人的命运、人的使命、生命的理想等。主要著作有《论存在》(1928)、《整体的呈现》(1934)、《自我和它的命定》(1936)、《论行动》(1937)、《自恋的错误》(1939)、《论时间和永恒性》(1945)、《自我的力量》(1951)、《价值论》(2卷,1951,1955)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