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利 Richard Whately1787—1863 英国教育家、逻辑学家。就学于牛津大学,1825年任母校霍尔学院院长,四年后任母校政治经济学教授。1831年任都柏林圣公会总会督,出资在都柏林大学(三一学院)学院设立政治经济学讲座。在逻辑学上,承认洛克等所提出的人们在知道三段论之前早就能正确地进行推理以及三段论的结论所包含者无不在前提之中的观点,但他认为三段论并不是像当时人们所说的那样无用。认为逻辑与语言密切相关,逻辑只能研究用语言表达的推理,而使论辩具有逻辑形式就为有效性提供了一种检验方法。针对自F.培根后两百年间逻辑在英国的日趋衰微,举出大量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宗教的例证,驳斥长期流行的逻辑无用论观点,并划定了逻辑研究的界限。1826年出版《逻辑原理》,被当时看做标准教材。当时的许多逻辑学家认为是他使逻辑研究在英国得到恢复。著作还有《修辞原理》(1828)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