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论 doctrine of necessity 西方哲学关于必然性的理论。古希腊哲学家对必然这个哲学范畴有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巴门尼德把必然理解为支配万物的那种力量,认为天是由于必然性产生出来,并受到必然性的支配。德谟克里特“注重必然性”,最早对必然作出唯物主义机械论的解释,认为万物的本原是原子(存在)和虚空(非存在),原子在整个宇宙中由于一种涡漩运动而永恒运动着,“一切都遵循必然性而产生”。但他排除了偶然性,错误地否定了偶然性的客观性,势必导致宿命论。后伊壁鸠鲁则“注重偶然性”,和德谟克里特一样,承认直线式的下落运动和由于许多原子相互排斥而引起运动,还提出第三种偏离直线的运动;以此反对作“命运的奴隶”,歌颂自由,认为通向自由的道路到处都开放着。柏拉图倾向于以目的论来代替因果性和必然性,认为寻求原因就是寻求目的。并以神学目的论来代替宇宙产生的客观必然性,认为世界必然是照着理性所认识的永恒不变的原型创造出来的。亚里士多德系统地讨论必然范畴,承认物理的客观必然性,但更多地强调天命论、神学目的论。突出地讨论了逻辑的必然性,认为可靠的三段论的结论,必然是从前提得出的。中世纪,伊本·西拿区别开自身存在的神的必然性,以及存在于事物之中的必然性。认为真主流溢出万物是必然的,由于真主只在本性上而不是在时间顺序意义上的第一因;由于因果不能分,所以物质世界同样是必然的。托马斯·阿奎那接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认为神的必然性在于其本质和存在的同一,一切偶然的东西由于神的力量而存在。近代,莱布尼茨区别开两种类型的必然:作为神的必然和在这个世界中的必然。斯宾诺莎持机械决定论观点,认为万物的存在和动作,都是以一定的方式为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规定,只能在一种确定的方式或秩序中产生和动作;因此一切都是必然的,偶然性只是表示人们知识上的缺陷,实际上并不存在偶然性。休谟持怀疑论观点,认为因果联系观念的基本条件在于必然的联系,即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这种因果联系是由于经验是习惯性的,只存在于心中。康德认为,不仅在分析判断中而且在先天综合判断中也有必然性,后者既增加新内容,又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