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斯 Jakob Friedrich Fries1777—1843 德国哲学家。就学于莱比锡大学和耶拿大学。1805年为海德尔堡大学教授,讲授哲学与数学,1816年转任耶拿大学教授。反对康德的先天论,认为先天形式的存在,不能用思辨来证明,但可以作为一种心理事实凭内省而认知,先天知识即意识的原始活动。意识中有形式与质料两部分,形式为统一性,质料为杂多性,两者结合即现象世界中的经验事物。主张以后天的心理的知识为唯一的知识来源,理性批判实际上只是人性的一部分,人的经验活动乃由人性出发,故自称其哲学体系为哲学的人类学。认为知识因其可靠性不同而有数学的盖然性与哲学的盖然性,哲学的盖然性来源于经验。认为直接的确定性是知识的根据,也是理性的原则的根据。我们知道事物的现象,我们相信它的真实性质,通过意识中的形式我们认识现象中的事物,通过感觉中的事物而认识到超感觉的事物。主要著作有《莱因霍特、 费希特和谢林》(1803)、 《知识、信仰和预感》(1805)、 《对理性的新批判或人类学的批判》(1807)、《自然的数学哲学》(1822)、《形而上学体系》(1824)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