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雷特 William Barrett1913— 美国哲学家,存在主义主要代表之一。193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50年任纽约大学哲学教授。他是较早在美国介绍和宣扬存在主义的学者,并努力将存在主义思想与美国的传统哲学相调和。他强调哲学应从本体论出发,本体论决定认识论,并把分析人的存在当作哲学研究的中心。他把人的本性说成是非理性的,宣称非理性在社会生活、科学、哲学和艺术等领域内将战胜理性;他还认为理性的运用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自身异化的根源,作为反对人的异化的哲学必须反对理性和科学。他后来吸收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反理性主义,把精神分析理论当作新哲学的产婆。提出,新哲学必须涉及人的经验而不是涉及无生命的自然界。他把人生和人类历史说成是一场悲剧,过去的一切不堪设想,未来的一切不可揣摸,它们都摆脱不了痛苦和孤独。主要著作有《什么是存在主义》(1947)、《非理性的人》(1958)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