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1689—1755 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原名“查理·路易·德·塞孔达”。波尔多大学毕业。1716年继承伯父波尔多高等法院副院长职位和“孟德斯鸠”男爵封号。1728年开始到奥地利、匈牙利、德国、荷兰、英国等地作长途学术考察。同年当选为法兰西语文学院院士。1731年回国,专事著述。主张自然神论,认为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保养者,也是规律的制定者。上帝按规律创造宇宙和保养宇宙,而不是任意干涉宇宙间的万物。提出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气候的寒热、土地的肥瘠、人口的多少等因素决定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和精神面貌,从而决定一个国家的最合适的法律和政治制度。提出三权分立说,反对君主专制制度和君权神授说。认为国家权力有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如果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则无法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宗教方面,揭露天主教会和传教士的罪行,批判三位一体和灵魂不朽,反对宗教迫害,主张宽容异教。但又认为宗教是管理国家的工具,是唯一可以约束那些不畏惧法律的人的缰绳。在美学方面,认为艺术作品模仿自然,自然是艺术的源泉。主要著作有《波斯人的信札》(1721)、《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论法的精神》(1748)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