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 providence 亦译“天道”、“天命”。中世纪欧洲哲学家和神学家用语。源于拉丁文providere(意为“预见到”),指上帝对世界的规范作用,上帝不仅能预见世界发展,而且统治着世界的运动与发展。一般把天意区分为普遍天意与特殊天意。普遍天意指普遍的规范作用,而特殊天意则表现于特殊的事件中,两者的关系由普遍天意以特殊的确定的自然界规律表示出来。基督教的天意则指对每一个别事物的特殊天意。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提出的天意,反对神不关心人类事务的观点。斯多亚学派相信神的天意,但有的把神看作抽象的宇宙精神(逻各斯),有的把神等同于自然的基本元素(空气和火),还有的认为,神并不关心个别的人。基督教神学认为上帝是仁慈、智慧和万能的,上帝对自然界的作用通过自然规律和奇迹表示出来。上帝关心每一个人,每个人都应确信上帝会满足自己的要求,人们的自由意志只能在天意的指导下才能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