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贡迪沙里奴斯 Dominicus Gundissalinus?—1151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翻译家。在《论灵魂》和《论灵魂不灭》两著作中,提出新柏拉图主义有关灵魂本性不灭的论点,肯定灵魂作为独立实体而存在,与灵魂所认识的永恒观念相似。这种理论深刻地影响了巴黎大学经院哲学家。曾与他人合作,由阿拉伯文翻译了大量学术著作,使阿拉伯和犹太哲学传入西欧,使西欧了解了亚里士多德哲学和新柏拉图主义,对促进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他还把科学分为人的科学和神的科学两类(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前者指由人的能力获得的科学,包括辩论术、中性科学、智慧的科学。后者指由神的启示获得的科学,包括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理论哲学由物理学、数学和第一哲学组成。实践哲学由政治学、家庭管理和伦理学组成。在第一哲学中,他提出了一种由前后相继的存在等级组成的实在概念。主要著作有《论哲学的分类》、《论世界的进程》、《论统一》、《论灵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