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本质 nominal essence 英国洛克用语。与“实在本质”相对。指事物的可发现或可感觉的性质。它们是由事物的内在构造即实在本质所决定的,是实在本质的外部表现或显现。洛克从经验论立场出发,认为人的感官无法感觉到事物的内在构造,因此事物的实在本质是不可知的。只能凭事物的可感觉性质,即事物的名义本质来认识和区别事物。由于有些感性性质恒常地在一起出现,人们就用一个名称称呼它,并把它归入某个类或属。如一定的颜色、重量、可溶性、耐火性、延展性总是在一起出现,就把这种事物称为黄金,并把它归入金属类,尽管我们对金子的内在结构并不了解。因此名义本质也被称为构造,即人造的名称所表示的感性性质或观念的集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