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世臣 1775—1855 清诗人、书法家、书学理论家。字慎伯,号倦翁。安徽泾县人。长期做幕僚,晚年任江西新喻(今新余)知县。论文主张宏博通达,留心经世致用。认为:“文之所以精者,曰义,曰法。义胜则言有物,法立则言有序。”(《乐山堂文钞序》)又认为:“盖文之盛者,其言有物,文之成者,其言有序。”(《雩者陈月台古文钞》)阐述道与法、法与变,窠臼与新奇,形质互配等关系。以明事理,显特性为立论基点,认为“道附于事”,法是事理的“枢括”。只要阐明事理,即是明道明法。不必“门面言道”,“凭空论法”。认为窠臼来自剿袭,新异显于特性,只要能表现事物的特性,显新异,即是脱窠臼。因而“夫事无大小,苟能明其始卒,究其义类,皆足以成至文”(《艺舟双楫》)。但又提出“道统于礼”。论书法要求古朴雄厚,提出“书道以用笔为主”,“书之大局,以气为主”。有《艺舟双楫》等,辑为《安吴四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