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义 egoism 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用个人利益作为思想行为准则的道德原则和道德学说。源于拉丁语ego,意为“我”。产生于私有制社会。古希腊普罗塔哥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已包含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使利己主义成为一种完整系统的道德学说。霍布斯等运用唯物主义感觉论论证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认为人的生理机能决定人性必然趋乐避苦,自爱自保。在社会生活中,利己本性表现为人人追求个人私利,决不会为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但利己本性受到社会法律和道德约束,法律和道德则使个人利益更有保证。爱尔维修、费尔巴哈等继承霍布斯观点,从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出发,认为利己主义的实现离不开社会和他人,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时必须承认他人也有追求私利的权利。主张在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被称为合理利己主义。现代资产阶级伦理学则把利己主义发展为形形色色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伦理思想体系,以自我作为衡量一切的社会标准和道德准则。利己主义学说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曾起过思想启蒙的作用,但在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之后,它是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及其道德体系服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