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淑世主义 胡适的一种社会人生态度和伦理原则。“淑世”一词,原系西方哲学用语。据W.詹姆斯、杜威的解释,其意主要在强调个人对环境的“拯拔”和一点一滴的改造。胡适加以发挥,以为宇宙实在是“由我们自己创造的”,而由“这种创造的实在论发生一种创造的人生观”,它既“不是悲观的厌世主义,也不是乐观的乐天主义,乃是一种创造的淑世主义”,“要有冒险的精神,尽各人的努力贡献”,参与“世界的拯拔”(《实验主义》)。又以为这将导致一种“淑世的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它不同于那种“跳出社会完全发展自己个性”的“独善的个人主义”,而是“从事一点一滴的改造”,“是站在这个现实社会里奋斗的生活”,“霸占住这个社会来改造这个社会的新生活”(《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其主要观念有:“个人是社会无数努力造成的”;“改造社会须从改造这些造成社会、造成个人的种种势力做起”;“改造社会即是改造个人”(同上)。它作为一种人生态度,实际上是合理利己主义人生观和改良主义社会论的混和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