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櫆 1698—1779 清文学家。桐城派主要代表之一。字耕南,一字才甫,号海峰。安徽桐城人。官黟县教谕。少游于方苞门下,传其古文“义法”。认为“法”的核心是“神气、音节”,“神气、音节者,匠人之能事也;义理、书卷、经济者,匠人之材料也”(《论文偶记》)。提出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气无神主,则“气无所附,荡乎不知其所归”。认为“音节者,神气之迹也”,神气不可见,可于音节见之。“字句者,音节之矩也”,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积字句成章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同上)。有《海峰先生文集》、《海峰先生诗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