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classification 划分的一种特殊形式,专指以对象的本质属性为根据所作的划分。划分出来的各个子项具有较稳定的性质。它同以对象的其他属性作为划分标准的一般划分相比较,更具有科学性,所以是划分的一种高级形式。分类由于按对象的本质属性进行划分,不像通常的划分可以任意地按对象的某一属性进行划分,所以又称为自然的分类或自然的划分。由于按对象本质属性进行划分,分类后的子项在分类后形成的系统中有比较固定的位置。如动物学中,人们按照动物的本质属性把动物分为原生动物、腔肠动物、海绵、昆虫、软体动物、节足动物、棘皮动物与脊索动物等类。这些类又分成更小的类。如脊索动物可以分为头索动物和脊椎动物两类;脊椎动物又可以分为鱼类、两栖类、爬虫类、鸟类和哺乳动物,哺乳动物又分为单孔类、有胎盘类和无胎盘类等。其中每个层次的分类中得出的子项都比较稳定,它们在整个分类系统中的位置也都比较固定,在科学知识系统中有长远的意义。有的逻辑书还把分类区分为自然分类和辅助分类两种。前者以对象的本质属性为划分标准,后者以对象的显著特征为划分标准;但对象的某个一般属性也可以是它的显著特征,所以辅助分类同通常的划分很难截然区分。在逻辑史上,也有人把归类称为分类。参见“归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