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有 participation 西方哲学史用语。用以说明概念(一般)和事物(个别)之间关系。古希腊柏拉图最早提出用以解释理念论中时间上在先空间上分离的理念和个体可感事物之间的关系。认为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由于美的理念出现于它之上,并为个体事物所分有;相似的事物之所以相似,由于分有相似的理念,分有大的理念就成为大的事物,分有正义的理念就成为正义的东西、行为。以后,柏拉图感到“分有”的意义不明确,所以自称并不坚持分有说。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柏拉图理念论时指出,除了在语词上,分有和摹仿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无法解释理念和个体可感事物间的关系。新柏拉图主义奠基人普罗提诺另行提出新的譬喻,解释太一、精神、灵魂和可感世界的关系。在新柏拉图主义雅典学派的普罗克洛体系中,分有说仍然占有重要地位,曾探讨了分有的哲学上含义及其结果。黑格尔提出“外化”来解释绝对理念和自然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