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道德 soldier virtues 也称“军人美德”。一种职业道德,是调整军人与国家、军人与人民群众、军人与社会,以及军队内部、军队与军队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也指军队全体指战员所应具备的道德品质。是在军事活动实践中产生,其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奴隶主国家军队以绝对忠于奴隶主阶级和奴隶制国家及其法律为军人道德的基本原则;而奴隶起义军则提倡反抗压迫、团结战斗、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封建地主阶级国家军队以忠君报国为军人道德的基本原则,提倡等级服从、杀身成仁、建功晋爵、封妻荫子;而农民起义军则以劫富济贫、平等互助、勇敢顽强为特征。资产阶级军队以忠实地为资产阶级国家的利益服务为军人道德的基本原则,崇拜金钱,追求冒险;而无产阶级军队则以共产主义道德为军人道德的基本内容。军人道德作为军事实践活动的产物,还具有明显的职业共性,如要求军人认识和理解所担负的战争的正义性,激发对敌人的仇恨,发扬勇敢、坚忍、吃苦耐劳、不怕流血牺牲精神,等等。军人道德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精神支柱,受到古往今来所有军队的重视。苏联在20世纪中叶就建立了以军人道德为研究对象的军人伦理学;中国也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相继出版了多部《军人伦理学》专著。中华民族军事伦理史中,有着丰富的军人道德遗产。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的新型军队,历来十分重视军人道德建设,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了优良的道德传统,红军时期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这支军队第一个完整的军人道德规范。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求全体军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发扬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团结友爱精神,锤炼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的品格,爱军精武,严守法纪,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