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托西 Peter Antony Bertocei1910— 美国哲学家,人格主义主要代表之一。祖籍意大利。1932年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34—1935年留学于剑桥大学。1935年获波士顿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63—1964年任美国神学学会主席和形而上学学会主席。其人格主义哲学大体与波温,特别是布赖特曼一致,但更具目的论色彩。认为人格的基本属性是自身同一性和活动性,为了真正理解人格的意义,最重要的是要看到其创造性。没有创造,人就无法成为一切存在的中心和焦点。而人的创造性是其本身所固有的,不受制于其他力量。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目的去行动。人的存在是合目的的存在。整个宇宙也是合目的存在。尽管人的身体以及其他物质的自然事物不是人格,本身没有目的,但它们同样是作为宇宙之心的上帝这个人格的合目的产物。由此称自己的哲学为“目的论人格主义的唯心主义”。他也是人格派社会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人格主义哲学理论和心理学理论往往交织在一起。主要著作有《英国近期思想中关于上帝的经验论据》(1938)、《宗教哲学概论》(1951)、《自由意志、责任和恩典》(1957)、《为什么要信仰上帝》(1963)、《性、爱和人格》(1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