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哲学 德 Philosophie der Wert 德国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等人对自己哲学的称谓。文德尔班亦称之为“规范论”。他批判把哲学归结为无所不包的形而上学体系或者归并到专门科学中去的观点,认为哲学有其特有的研究对象,它是研究有关宇宙和人生的一般问题。这种研究所要回答的不是确定对象是什么,而是回答对象、事物应是什么。哲学命题不是表示对象之间的相互归属关系,而是表示主体对于对象的态度,即评价。“一切哲学问题中最高的问题是存在对于价值和价值对于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概论》)价值不是被评价对象本身的特性,而是作为一切知识的标准的、主体所具有的普遍正当性的规范,它是相对于心灵(主体)而存在的,离开了主体的情感和意志,就根本不会有价值存在。哲学就是作为价值的一般理论。哲学的任务就是从价值的角度出发对知识加以评价,从而建立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之间的联系。李凯尔特把价值范畴当作其哲学的根本范畴,认为哲学的对象就是研究价值,把价值领域当作自己真正的领地。哲学的目的就是研究这些作为价值的价值,探讨它们的意义,把它们归入一切价值的普遍的、合乎目的的联系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