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现象学 human phenomenology 哲学人类学方法论原则之一。现象学方法在研究人的本体论结构方面的具体运用。由德国宗教哲学人类学者亨斯坦贝格(Hans-Eduard Hengstenberg)提出。指必须从关于人的某种先决的、前科学的假设出发,设定人是什么。这种假定是任何研究都不可避免的,它提供了对人预先了解的“前知识”,打开了通向研究对象的途径。经过论证,如驳倒设定前提所推出的结论,则取消这一假定;如不能驳倒,则这个关于人是什么的设定成立。他把这种寻找和确定这类结论的方法称为现象学方法。它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有别。胡塞尔为了达到纯粹意识,把具有人类学意义的主体本身的特性放入括弧内悬置起来。人的现象学则是一种否定性的现象学,它不把具有人类学意义的主体放入括弧,而认为在意识中出现的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人的根本性质,表示“缺乏这一假定,人就不是他自身”,因此亦特指人的自我否定原则。亨斯坦贝格由这一概念引出了其人的客观性思想。这一方法论原则已在现代宗教哲学人类学中被普遍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