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个性 personality 人类个体同其他个体相区别的心理特征。个体带有本质倾向性的较稳定的心理特征之总和。包括:(1)由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和自我控制构成的自我调节系统,这是个性发展的重要机制;(2)个性诱因方向系统,由决定人的积极性的诱因系统(包括需要、动机和兴趣)及决定人的目的性的方向系统(包括理想、信念、价值观、人生观及世界观)组成,在个性结构发展中占主导地位,其中需要是个性积极性的源泉,世界观是个性方向性的基础;(3)个性的心理特征系统,包括:气质系统(多血质、胆汁质、黏液质、抑郁质),性格系统(态度体系、意志特征、情绪特征、理智特征),能力系统(包括记忆力、想像力、思维力、观察力及语言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个性概念与人的社会本质的具体历史表现相联系,一定的社会物质关系是人类个体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人的个性总是属于一定的社会类型。社会群体的共性与阶级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个性是其所属的阶级本质的个别存在,是一定阶级关系与利益的现实具体承担者。个性是在个体的生理素质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个体的独特的社会实践形成与发展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改变。个性的发展受社会的制约,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普列汉诺夫指出:“个人因其性格带有某种特点而能影响到社会的命运。这种影响有时甚至是很大的,但这种影响表现的可能及其范围,却要以当时的社会结构以及当时的社会力量对比关系来决定。个人的性格只有在社会关系所容许的那个时候、地方和程度内,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因素’。”(《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马克思主义尊重人的个性及其作用,同时又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