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作法 梵 Paňcāvayava 亦译“五分作法”。因明用语。以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用)、结(结论)五支(部分)组成的论式,是古因明的论证形式。古印度最初流行过十支论式,即除上述五支外,还有求知的欲望、疑惑、对论式的信赖、目的、疑惑的消除等五支,后被正理派所删除,而采取五支作法。《正理经》第一卷第一章第八节阐述了五支论式。五支作法一般用例如下:宗:此山有火;因:以有烟故;喻:如灶,于灶见是有烟与有火;合:此山亦如此;结:此山有火。古正理的五支作法基本上是类比法。佛教学者的初期因明著作,也用五支作法,直到陈那创立新因明,始改用三支作法。但正理派及后来的新正理派为维护知觉经验在论证中的决定作用,一直坚持五支作法,认为只有具备五支,才能获得“第三次知识”(看到炉灶中的烟与火,从而知道烟与火的必然联系为第一次知识;看到眼前此山中的烟为第二次知识;从而推知此山有火为第三次知识)。然而新正理虽然坚持采取五支作法,其本质已与新因明的三支作法无异,在喻支中也是以普遍命题为喻体、以事例为喻依,从而成为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