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补原理 principle of complementarity 亦称“并协原理”。关于量子力学基本原理的一种阐释。1929年由玻尔在意大利科摩召开的国际物理学会议上首先提出。其基本思想是:在经典力学框架内用经典物理学概念描述原子现象,不可能具有像经典物理所要求的那种完全性;一些经典概念的任何确定应用,将排除另一些经典概念的同时应用,而这另一些经典概念在另一些条件下却是阐明现象所同样不可缺少的。按照这一思想,对微观体系采用粒子图像的描述和采用波动图像的描述是并协的。由于波动解释满足因果性原则,即波动遵从一个微分方程——薛定谔方程,因而不再容许对物理体系作时空描述;微粒解释满足时空要求,但却违反因果性原则。所以,时空描述和因果描述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补充。互补原理还对海森伯提出的测不准关系的含义作出了阐述,认为测不准关系所表达的概念间的不确定关系是限制经典物理学概念描述原子现象有效性的特殊形式。后来,玻尔又把这一原理推广到人类的一切知识领域中,建立人类“知识的统一性”,并企图在这一原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独特的哲学体系。他认为,互补原理不仅适用于原子物理学,而且适用于化学、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医学、心理学以及各种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等等。还提出,不同性别的人,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的社会制度和阶级也是互补的。学术界对互补原理有着不同的评价。海森伯认为,互补原理“包含着许多会使人想起黑格尔哲学方法的特征”,“力图统一地理解世界,追求一种包含对立物紧张关系的统一”。20世纪60年代前,苏联和中国学术界曾对互补原理持否定态度,80年代以来,一般认为这一原理承认对立的两个方面,分析它们的互斥互补关系,强调知识的整体和统一,探索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体现了各门学科的辩证综合趋势和人类知识的统一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