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制定。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拨乱反正和对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实践的总结,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并通过。其内容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15页)被扼要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基本路线要求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邓小平指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37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