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特 Edwin Bissell Holt1873—1946 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新实在主义代表之一,以哲学心理学上的创新著称。毕业于哈佛大学,190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01—1918年在哈佛大学任教,1926年为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心理学客座教授,1936年退休。以中立一元论和意识的行为主义理论,系统地发展了新实在主义。其基本概念是非心非物的中立的“存在”,即“中立实有体”。认为数学的和逻辑的项组成了复合物和存在的体系,意识亦由这种中立的存在推演出来,故意识也是中立的。意识与其对象在数目上是同一的,错误、虚幻、第二性质甚至意志力等通常存在于意识中的一切东西,在客观世界中都有其地位,即世界包含着与日常感觉经验的错误相对应的物体,思维的错误、矛盾的命题都同样是客观的、“实在的”或客观的世界充满着矛盾,自然界是一堆混乱的矛盾。后来在一篇论述概念位置的文章中承认,过去臆想出来的“中性实有”概念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晚年按照康德的理解,把物质表述为不可知的“物自体”。在认识论上,认为感觉缺乏辨别真理和谬误的科学依据,因而不能指导人获得正确认识。主要著作有《虚幻经验在实在主义世界中的地位》(1912)、《意识的概念》(1914)、《弗洛伊德的欲望及其在伦理学中的地位》(1915)、《动物内驱力和学习过程:彻底经验主义论集》(1931)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