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巴赫 Paul Henri d'Holbach1723—1789 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无神论者。生于巴伐利亚。少时定居法国。1748年毕业于荷兰莱顿大学。1749年取得法国国籍。1753年伯父逝世,继承其财产和男爵封号。他的沙龙是进步思想家聚会的场所。曾把外国先进的化学、冶金、矿物和地质等方面的科技著作翻译成法文。参加《百科全书》的撰写和出版。在哲学上,继承和发展以前的唯物主义思想,并吸取同时代的哲学和自然科学成果,提出机械唯物主义哲学体系。认为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物质和运动的产物。物质是永恒的,自己运动的。运动在物质之内自行产生,自行增长,自行加速,并不需要任何外因帮助。物质运动具有多种形式,如“质量运动”、“内在运动”、“单纯运动”、“自发运动”、“获得运动”、“复杂运动”等。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他克服了17世纪唯物主义割裂物质与运动的缺陷,但片面地把一切运动形式都归结为机械运动。认为宇宙本身不过是一条原因与结果的无穷锁链,从而否定超自然的原因,也否定偶然性。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脑是思维的器官,思维是人脑的属性。灵魂与肉体一起产生、发展、死亡。在认识论方面,继承和发展洛克的经验论。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感官则是人与外物联系的桥梁,感觉是外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否定洛克的“内部经验”和第二性的质。认为人们通过感觉、经过神经而传达到大脑,形成各种观念。批判天赋观念论,认为所谓的天赋观念乃是教育、范例,尤其是习惯所产生的观念。由于我们忘记了它们的起源,故把它当作是“天赋的”。但他夸大感觉的作用,否定理性认识的地位和作用。在宗教观上,认为宗教是人民幸福和人类进步的大敌,宗教起源于无知和恐惧,同时也是统治者为奴役人民而加以渲染的结果。要求彻底消灭宗教。以为通过普及科学知识,传播无神论,启发人们的理性就能彻底消灭宗教。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反对封建专制,要求实现开明政治。认为国家与法律起源于社会契约。如果君主一旦违背契约,破坏公民的幸福生活,人民必然要革命。认为社会环境对个性的形成起决定作用,即“环境支配世界”,又认为贤明的君主和杰出人才可以形成美好的社会环境。主要著作有《揭穿了基督教,或对基督教的原则和后果的考察》(1761)、《袖珍神学,或简明基督教辞典》(1767)、《自然体系,或论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法则》(1770)、《健全的思想,或和超自然观念对立的自然观念》(1772)、《社会体系,或道德学与政治学的自然原则》(1773)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