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项 quantifier 普通逻辑中用来表示直言判断(即性质判断)中主项数量的概念。除单称判断外,直言判断的主项都有量项。量项有两种,一种是全称量项,它表示在一个直言判断中对主项的全部外延作了断定。通常用“所有”、“一切”等语词来表示。一种是特称量项,它表示在一个直言判断中没有对主项的全部外延作出断定。通常用“有”、“有的”、“有些”等语词来表示。但是作为特称量项的“有的”、“有些”和日常用语中的“有的”、“有些”略有不同(日常用语中讲“有些是……”往往意味着“有些不是……”反之亦然)。它只是表示在一类对象中有对象被断定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至于这一类对象中未被断定的对象情况如何,它并未作出明确的表示。因此,特称量项“有的”“有些”是指“至少有一个”,因此,并不排除客观上可能全部如此。即用特称量项断定“有的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时,并不意味着“有的对象不具有(或具有)某种性质”。量项,也用于关系判断。关系判断的量项是表示关系项数量的概念,也有全称量项与特称量项之分。如“有的任课教师熟悉任课班级的所有学生”。其中“有的”、“所有”就是分别表示该关系判断中关系项(“任课教师”、“学生”)数量的概念,即该关系判断的量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