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 ākyamuni前565—485;前622—543 佛教创始人。本名“悉达多”,姓“乔答摩”(瞿昙)。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南部与印度毗邻地区)释迦族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人”,是后人对他的尊称。相传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儿子,生于今尼泊尔泰雷地区兰毗尼,属刹帝利种姓。年轻时受过良好的教育,娶妻生有一子。29岁(一说19岁)时弃家出走,削发修行。先后四处访师及修炼苦行多年,均无所得。后在印度古城伽耶(后称菩提伽耶)附近一棵毕钵罗树(后称菩提树)下证悟成道,时年35岁。成道后前往鹿野苑(今印度萨勒拿特)向曾在一起习修苦行的憍陈如等五人宣说自己证知的中道、四谛、十二因缘等佛教理论,组织起第一个佛教教团。其后在恒河中下游一带传教四十余年。认为现实世界的一切都处于永无休止的变动不居之中,都依据一定的条件而处在产生、暂时存在、崩坏、消亡这一永无止境的过程中。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要饱受生理、心理、自然、社会等各方面的种种痛苦,产生痛苦的原因是人在欲望的驱使下所造的业,正是在业报规律的作用下人才在五道(天神、人类、畜生、地狱、饿鬼)中不断轮回。为了从痛苦的现实世界中解脱出来,必须清除旧业,不造新业,按照佛教规定的行为规范行事,才能中止生命在现实世界中的轮回,抵达清净妙乐、永恒存在的涅槃彼岸。为此,制定了一系列诸如不杀生、不偷盗、不撒谎、不邪淫、慈悲、布施等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反对当时盛行的婆罗门(僧侣贵族)、刹帝利(世俗贵族)、吠舍(平民)、首陀罗(奴隶)四种姓分立制度,以业报轮回解释现实社会的种族现象,既强调了人类在本质上是相互平等的,又从理论上维护了种族制度的合理性。在生活态度上,他一方面反对人们纵情追求声色享乐,另一方面也反对当时盛行的苦行主义,主张用“中道”,即更合理的、符合佛教规范的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正道来指导生活,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