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品质 moral character 亦称“品德”、“德性”。从个人的行为整体中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的道德特点和倾向。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行为中的体现。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等因素所构成。同道德行为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表现方式和判断依据,而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综合表现。人们的道德品质,只有从人们的行为整体中才足以反映出来,而道德实践是鉴别一个人道德品质唯一的试金石。在历史上,各种伦理学说都曾提出道德品质的范畴体系。如中国古代的儒家提出以“仁”为核心、包括“智、仁、勇”和“恭、宽、信、敏、惠”、“温、良、恭、俭、让”等的道德品质范畴。在西方,古希腊的伦理学著作中已提出道德品质概念,强调个人本身的性格所制约的品质。这种对道德品质的理解,也保留在中世纪的伦理学中。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已经把个人的道德品质看做其某个社会特有的行为方式。他们从人是环境的产物出发,认为美德和恶德是完全受社会环境及其性质而不是受人本身的性格制约的,要使人有道德,应当改变社会环境。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学说科学地揭示了社会条件和人的品质之间的辩证关系。认为道德品质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实践和教育中,经过个人自觉的锻炼和修养形成的。它受一定的经济、政治、教育、社会舆论等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个人的人生观、道德观和道德理想。道德品质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结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美德)和不良的道德品质(恶德)的区别。其内容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和阶级性。在社会主义时期,最能体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要求的是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