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 英 a this one;德 ein das 德国黑格尔用语。指感官感知的具体、确定的对象,在美学上引申为具体、个别的典型形象。初在《精神现象学》中从认识论角度使用,作为描述意识发生的一个范畴。黑格尔把认识最初阶段获得的“意识”分为感性的确定性、知觉、知性三个小阶段。感性的确定性是认识的起点,是主体对个别对象的一种最直接的感觉,即“意谓”的“这一个”,这时“它对于对象还没有省略掉任何东西,而让对象整个地、完备地呈现在它面前”。这种“意谓”的殊相的“这一个”不能用“语言说出来”,能用语言说出来的只能是“普遍的东西”。知觉是认识开始进入普遍性的阶段,即要追问“这一个是什么”。它包含两种存在方式:“这时”和“这里”。“这时”可概括不同的时间对象,“这里”可概括不同的空间对象。它是认识活动中共性对个性的否定,使殊相上升到共相,“这一个”就成为“普遍的这一个”。知觉的“这一个”,“本质上受到感性的东西的制约”,是“有条件”的共相。知性则扬弃知觉“这一个”的感性部分,寻求无条件的“绝对的共相”,以进入对象的内在本质。这些论述的美学意义,在于揭示了“这一个”的两种存在方式及它在感性与知觉阶段从个性走向个性与共性统一的特征,为艺术典型论奠定了哲学基础。黑格尔在《美学讲演录》论述人物性格塑造时,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指出理想的人物性格应是普遍的伦理实体性与特殊的主体性的统一,即达到“完满的个性”。强调在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基础上的人物的个性化,赞扬荷马史诗中阿喀琉斯的形象道:“这是一个人!高贵的人性的多方面性在这个人身上显示出了它的全部丰富性。”恩格斯对黑格尔的上述思想作了充分肯定,指出:“每个个人都是典型,但同时又是一定的单个人,正如老黑格尔所说的,是一个‘这个’,而且应当是如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53页)恩格斯所说的“一个‘这个’”,就是《精神现象学》中的“这一个”与《美学》中的“这是一个人”的辩证统一,强调艺术作品中的人物既是典型,又是明确的个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