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辛基宣言》 Declaration of Helsinki 指导医务卫生工作者从事包括以人作为受实验者的生物医学研究方面的医学伦理文件。1964年在赫尔辛基召开的第18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1975年在东京召开的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作了修订。宣言指出,维护人们的健康是医药卫生人员的光荣使命,他或她的知识和道德心是为了实现这个使命的。为了促进医药卫生科学知识和提供对患者治疗的水平,通过实验所得到的可靠成果加以有选择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和手段。而以人作为受实验者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目的,必须是旨在用以增进诊断、治疗和预防等方面的措施,以及为了针对疾病病因与发病机理的了解。宣言提出了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以人作为受实验者的生物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必须符合普遍认可的科学原理,包括每个实验程序的设计和行动;应置于临床上一个被认可的医师的监督之下;在研究工作进行过程中应保护受实验者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完整;必须将研究的目标、方法、预期好处、潜在的危险以及受实验者可能承担的不舒适与困难等充分地告知受实验者,受实验者可以在任何时候撤销参加接受实验的承诺;对于通过任何人进行的研究工作,它在科学方面与人类社会方面的重要性,永远也不应该放在对受实验者应受到尊重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