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趣味的标准》 On the Standard of Taste 英国休谟著。1757年出版。认为美不是事物本身的一种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但“事物确有某些属性”,由自然安排得恰适合于产生那些美的感觉,陷入美既是主观又是客观的矛盾之中。认为人的审美趣味是先天的功能,它的“一般原则在人性中本是一致的”,但因“人与人的脾气不同”和“时代和国家各有特殊的习俗和看法”,产生审美趣味的差异。指出偏见最有害于高尚趣味,为提高审美趣味必须加强理性的指导。提出艺术批评的两条原则:一是要把作品摆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去看;二是要了解作品的目的。该书为英国经验派美学的代表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