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哲学》 中国金岳霖著。写于20世纪60年代初。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全书共分8章。第1章论述罗素哲学发展的两个时期,认为他1910年以前持客观唯心主义观点,1920年后持主观唯心主义观点,而以1912年出版的《哲学问题》为两个时期的桥梁。第2章指出罗素哲学来源于休谟与康德的哲学。第3、第4两章论述罗素的逻辑分析主义、先验主义、定义论、指示词或摹状词理论、类的理论、逻辑构造论等,认为它们歪曲了形式逻辑,因而陷入形而上学。第5章批判罗素的感觉材料论,认为这种理论以感觉内容替换感觉对象,而感觉又是脱离了社会实践的主观感觉,它是没有发展的、封闭的、僵化的;同时,罗素还把感觉和梦觉、幻觉混淆在一起。第6章批判罗素对感觉材料的直接认识的理论,并指出从直接认识到间接知识的推论是行不通的。第7章批评罗素在从感觉材料的直接认识无法推论出客观事物的间接知识之后,又以逻辑构造来代替推论,以感觉材料为基本原料构造出事物和心灵,以奥卡姆的剃刀去掉实体,形成其主观唯心主义体系。第8章对罗素的中立一元论作总的批评,认为这种理论于1914年提出,1927年完成,直到1959年出版《我的哲学发展》时仍然没有改变。该书对罗素哲学的认识,与他1949年前出版的《知识论》、《论道》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