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莱 George Berkeley1685—1753 亦译“巴克莱”。英国哲学家,唯心主义经验论的主要代表。生于爱尔兰。1704年毕业于都柏林大学(三一学院)。1707年当选为该校初级研究员。1713年和1716年,曾两度游历法国和意大利,曾去过北美英国殖民地。1721年获都柏林大学(三一学院)神学博士学位,就任高级研究员。1734年任爱尔兰南部克罗因地区基督教新教主教。在此生活了18年。晚年长途跋涉,实地考察爱尔兰的社会状况,探究其落后贫困的原因,提出了发展经济的设想。1752年移居牛津。他的哲学思想以感觉论为基础,认为知识起源于感觉,感觉即观念,强调它是感知者的主观感受,而不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心灵所感知的除了感觉或观念之外,就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否认心灵之外的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认为人们所感知的事物不过是观念或感觉的各种不同的结合。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因此是不能互相抽离的。所谓认识就是指人通过视觉、触觉、听觉感知的各种观念的组合。提出“存在即被感知”,离开了心灵的感知,事物就不存在了。承认有能感知、能动的精神。精神是多元的,包括自我、众人的心和无限的心。前者是有限的精神,后者是永恒的精神,因此,这条原理更完整地表达应该是“存在即被感知与感知(Percipere)。”认为所谓物质是根本不能存在的,可以用虚无(nothing)一词的意义来应用于物质一词。提出“自然符号论”,认为自然科学中的“一般规律”只是一些“符号”之间的关系。符号与其所标志的物的关系是由上帝所设定的联系,它们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或必然联系。上帝正是运用这些符号作为警告,提示人们的合理行动。晚年注意到狭隘经验论的局限性,重视理性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在政治上,主张国家的公民都有义务绝对无条件地服从最高行政当局。他不赞成用暴力来反抗当局。在经济上,提出许多基础经济学问题如货币、信贷以及银行、流通等。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反对重商主义。他的唯心主义经验论对现代西方各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流派有很大影响。主要著作有《视觉新论》(1709)、《人类知识原理》(1710)、《希勒斯和斐洛斯的三篇对话》(1713)、《论运动》(1721)、《西里斯》(1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