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的态度 胡适倡导的一种对待传统学术文化的态度。五四时期,胡曾提出以“明变”、“求因”、“评判”为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三项目的”。又视新文化运动为“中国的文艺复兴”,强调它“以审查中国自古遗下的学术为其活动之中心”(见《中国文艺复兴及其开端》)。认为“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是“中国文艺复兴的四重意义”,“其中最根本的意义只是一种评判的态度”(参见《胡适的自传》)。又依据赫胥黎的存疑主义和尼采“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原则,说明对中国旧有学术的“评价”“只认得一个是与不是,一个好与不好,一个适与不适——不认得什么古今中外的调和”(《新思潮的意义》)。在当时有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但片面强调“独立思想的习惯”,宣传“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最后导向反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