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哲学》 中国罗光著。1985年台湾学生书局印行。全书6章:“我生命的体认”,即认识论;“我生命的本体”;“我的生命和宇宙”;“生命与创造”;“生命的旋律”;“生命的超越”。为作者的哲学思想体系,是把中国哲学中的生生之谓易的观点与托马斯·阿奎那的天主教哲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独立哲学体系,也是作为天主教在中国本土化的一种哲学体系。强调天主以其创造力创造宇宙,宇宙则由天主的创造力而形成其创生力,因此,宇宙即创生力。“有”有“性”与“在”两个方面,“性”是关于“有”是什么,“在”则谓“有”的存在,从存在去看“有”,则“有”是在运动中,此运动即生命之运动,也是生生之谓易的创生洪流。该书出版后,于1985—1990年曾作了两次修订,第一次修订着重于阐明生命的宇宙意义,提出“创生力”。以创生力联系整个宇宙中的事物,认为宇宙万物有整体性,分享天主的创造力。第二次修订着重于讲述生命的来源。以后作者分别又于1991年出版《生命哲学》续篇,1994年出版《生命哲学》再续篇。三书融会贯通,逐渐深入和全面阐述其整个哲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