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现存中国古代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时期鲁国的史记。儒家经典之一。所记之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西晋杜预认为,因鲁史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春秋左氏传序》);又据“春生物而秋成”意,故称。《孟子》、《史记》、《汉书》均有“孔子作《春秋》”的记载,“《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认为《春秋》经孔子加“笔削褒贬”,“重空文以断礼义”(见《史记·太史公自序》),为后王立法,其用在“道义”,已不仅为记事之书。故旧说“借事明义,乃一部春秋之旨”。西汉武帝时置五经博士,《春秋》遂为儒家经书。解释《春秋》的主要有“左氏”、“公羊”、“穀梁”三传。古代《春秋》经文和“三传”分列,今分载在各传之前。后收入《十三经注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