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心灵、自我和社会》 Mind,Self and Society 美国米德著。由他的在芝加哥大学的学生和同事莫里斯等人在他逝世后根据他的一部分讲课速记稿、手稿片断和笔记整理编辑而成。1934年出版。包括“心灵”、“自我”和“社会”三个主要部分。该书主要阐述了作者的社会行为主义观点,尤为具体地分析了人的心灵、自我的性质和作用及其产生的社会过程。米德肯定哲学和心理学应当研究意识,即心理的、精神的现象,但反对把它们当作精神实体的结构、习性或属性,而认为是人的有机体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即有机体的行为的产物。应当根据人的行为来解释人的心理意识现象。但人的心理意识现象并不是有机体的行为的被动的产物,与其他生物有机体不同,人的有机体具有心灵、自我和进行反思的能力,使人的行为能对环境发生积极作用,改造和改变环境使之符合人的需要。即作为宾格的我是作为社会一员的自我,受社会的规则、规范和倾向的约束;作为主格的我是对社会和社会规则作出反应的自我,具有自由和主动性,能使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作为宾格的我和作为主格的我是一个人统一的自我的两个方面。人的反思能力、人的心灵和自我并不是在人的行为以前存在的,它本身也是人的行为、而且是人的社会行为发展的产物。语言是人的社会行为的符号。只有通过分析语言才能了解人的社会行为。作者在本书中对语言符号的作用以及由动物的“姿势语言”到人类的文字语言的发展作了详尽的分析,并由此而说明动物的本能行为和人类自觉行为的区别。该书对社会行为主义的论述不仅具有心理学的意义,也具有哲学和社会学的意义,反映了米德思想的概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