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为 英 for itself;德 für sich 德国黑格尔用语。指概念处于“展开”、“分化”、“对立”的状态。与“自在”相对。为概念发展的两个阶段之一。该词最早由德国Ch.沃尔弗和鲍姆加登提出。黑格尔认为,在概念的这一阶段,原先在“自在”阶段上的概念中所潜藏着的还没有内部矛盾的确定性的对立要素开始区别、分化,因而差异与对立也就显现出来,获得矛盾两方的确定性,达到互相映现其本质。在此,自为的存在是一种对自在存在的否定。自为存在一般指三段式中的中项,即概念的间接性。作为“单纯的自为存在”含有独立性。因而有的中文译本在“自为”前加了“独立”二字,表示自为是指独立自存的,而不依于别物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