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问题与主义》 李大钊著。发表于1919年8月《每周评论》第35号。1919年7月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主张一点一滴进化的社会改良,反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李大钊即发表此文,指出问题与主义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要想解决一个社会问题,就应该使它成为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就必须“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为行动的准则和衡量是非的标准。从事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这是交相为用的,这是并行不悖的”。文章依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提出一切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社会制度的“根本解决”,经济制度的变革是一切社会变动的基础,“经济问题的解决,是根本的解决。”为使经济组织发生变动,必须开展阶级斗争,进行革命。指出只信经济的变动是必然的,而不注意阶级斗争说,不用它搞工人联合,那经济的革命,恐怕永远不能实现,即使实现,也不知迟了多少时期。此外,对有人“假冒牌号”讲“社会主义”以及“过激主义”等问题,亦作了深刻的辩明。在当时对扩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收入《李大钊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