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哲学的一些概念》 Ideen zu einer Philosophie der Natur 德国谢林著。1797年出版。本书是谢林论述其自然哲学的较早著作,表示他脱离费希特的观点而建立自己的自然哲学,构成其同一哲学体系中与先验唯心主义相对的一个分支体系。该书反对费希特所主张的自然是由自我建立的观点,认为自然界是有生命、有精神、有目的的;自然界包含一种主动的创造力量,这种创造力量以宇宙精神为指导。由宇宙精神的能动发展而产生万物。分为普遍的自然、无机的自然、有机的自然三个阶段。在普遍的自然中,先由吸引力和排斥力结合而为引力,即结合而为物体;作为其对立面而有光,即灵魂,两者之合,即为生命。到无机的自然阶段,前一阶段形成的不定的质料在其对立面的作用下形成磁的方面、电的方面和化学的方面,这三者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到了化学的阶段后,就转到有机的过程,先出现的是植物,然后有动物,最后产生了人。整个过程说明从客体发展到主体,从物质发展为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