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思维的公准 德 Postulate des empirischen Denkens 德国康德用语。纯粹知性的第四条原理。是知性对经验进行综合时采取的普遍命题和判断,具体说明图型在经验中的综合作用。思维的公准是样式范畴的运用,进行认识的主体领会客观世界所服从的一些条件,即可能性、现实性、必然性。可能性的公准要求要认识的对象必须与一切经验的形式条件相一致,达到这个要求就合于可能性的图型,形式条件包括直观形式与知性形式,即时间空间与十二范畴。现实性公准要求所要认识的对象与经验的质料条件相符合,即要求有感觉和印象的经验材料,加上主体的认识形式,这个认识就具有现实性,即它是现实存在的。必然性公准要求所认识的对象在其与现实的结合中“是按照经验的普遍条件而确定下来”,即一个事物的必然性,要与在其他事物的联系中合于必然的因果规律。康德认为这种必然性不能是逻辑的必然性,即纯粹思维的必然性,而必须是物质的必然性,即具有感性事物内容的必然性。它不仅有形式,有感性材料,而且有存在必然联系的感性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