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 discipline 一定社会或集体组织要求其成员必须共同遵守并赋有组织强制力的行为规范。是维系生产劳动、集体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之一,也是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和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纪律反映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活动的客观要求。在原始社会中已形成了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纪律,这种纪律依靠习惯、传统的力量和族长的权威来维持。在有阶级的社会中,纪律具有阶级性。剥削阶级的纪律对于剥削阶级内部来说,是维护剥削阶级整体利益的措施,对于劳动人民则带有欺骗性、强迫性、镇压性,是以政治的和经济的权力强制为前提的。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纪律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是“联合起来的自觉的工作者的纪律”(《列宁全集》第11卷第301页),它的强制性是建立在依靠启发人们的自觉性基础上的行政性强制。纪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规章制度所确定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和教学纪律,政党、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组织章程。人们在长期生活中约定俗成的社会共同生活准则(如社会公德),也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社会纪律。违反这些纪律,就要受到纪律处分,或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纪律是一定范围内的集体维持其共同工作、劳动、生活的守则,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凡所属成员都有严格遵守的义务,不允许任意违反和破坏。纪律所确定的行为规范,既包括法律规范,又包括道德规范,因此纪律与法律和道德有密切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