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书》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八书之一。主要内容系辑录先秦《乐记》,其开头、结尾处的“太史公曰”,则为撰者阐发自己观点所加的按语。继承和发挥荀子和《乐记》的观点,强调“乐”(艺术)的社会功能。指出“乐”能使人得到适度感官享受,防止淫佚,从而有益于身心健康,“故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凡作乐者,所以节乐。君子以谦退为礼,以损减为乐,乐其如此也”。“乐”还能起到“合同”作用,使地位、处境各不相同的人们之间互相结合,交流感情,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地发展,有助于教化施行。统治者多“博采风俗,协比声律,以补短移化,助流政教”。“乐”和“礼”都具有教化作用,但“礼由外入”,从外部规范人的行为,“乐自内出”,从内部影响人的情感,引导人的行为。揭示了艺术不同于道德说教的特殊功能。该书还开创了在史书中专文论“乐”的体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