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A 传统形式逻辑用以表示同一律的公式。读为“A是A”、“A等于A”、“A就是A”、“A同一于A自身”等等。表示任何一个思想(任何一个概念、判断)都与其自身同一,即每一思想(概念或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都有其自身的同一性、确定性;反映什么就反映什么,断定什么就断定什么。这是一个逻辑公式,有其确定的逻辑涵义。但历史上却出现过不是按其逻辑意义、而是从本体论意义上来对其加以理解,把A=A解释为表示事物及其性质、关系等同于自身,即对象与其自身是同一的,并从而逐步发展为对公式A=A的形而上学解释。例如德国哲学家沃尔弗解释公式A=A说:“现存的存在物就是那个存在物自身。或者换句话说,任何A都是A”(《第一哲学或本体论》1729年拉丁文版第55节)。这样,A=A就被解释为承认事物具有某种不变的本质,把事物看作是某种永远不变的东西。恩格斯曾尖锐地批判了这种形而上学的解释:“旧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同一律是旧的观点的基本原则:a=a。每一个事物都与自身同一。一切都是永恒的,太阳系、星体、有机体都是如此。这个定律在每一个别场合下都被自然研究一件一件地驳倒了,但是在理论中还保留着,仍被旧事物的拥护者用来抵制新事物:一件事物不能同时既是自身又是他物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页) |